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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创新学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创新教育的质量,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依据辽《宁工业大学创新学分管理规定(修订)》,特制定本规定。

一、材料学院课外创新活动内容

1、科技活动创新

包括:参加教师科研课题,参加科技讲座并完成相关综述报告,参加挑战杯等省、校、院材料科技竞赛,获发明专利,发表学术论文。

2、技能训练创新

包括:开放实验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独立设计创新性实验,参加学科竞赛等。

3、文化素质创新

包括:专业文献综述报告,外语竞赛。

二、材料学院课外创新学分评定标准

材料学院课外创新学分评定标准如下。

类别

学分

考 核 方 式

参加教师科研课题

1~2

由教师提供课题证明,学生有独立完成部分的成果获得2学分,参加者得1学分。由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参加科技讲座

0.5

完成1个相关综述报告获0.5分,最多可完成2个报告。由教研室负责审核。

参加材料科技竞赛:

省挑战杯竞赛;

①材料创新与应用竞赛,②工程材料金相分析技能竞赛,③材料创新设想与设计征文大赛

1~2

获奖证书(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得1分),获省级以上奖励得2分。由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发明专利

2

专利证书。由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发表学术论文

1~2

公开发表(前两名,其中第一名2学分,第二名1学分,第三名0.5学分)。由教研室负责审核。

实验室开放项目

1

1个项目限三名学生,各1分。由教研室负责审核。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2

项目主持人2分,项目参加人1

独立设计创新性实验

1

实验报告、设计方案。由各教研室组织认定。

学科竞赛

1

获校级二等以上奖(数学、物理、计算机软件等)。由教研室负责审核。

专业文献综述报告

1

5000字以上报告,10篇以上参考文献。由各教研室审核。

外语竞赛

1~2

外语竞赛获奖证书(校级二等以上得1学分,省级以上得2学分)。由各教研室组织认定。

注: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由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三、材料学院课外创新活动组织与实施

1、学生课外创新活动由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创新学分由各教研室认定。

2、学生课外创新学分,教研室每学年汇总一次,每学年4月底前汇总完毕,报学院院办及教务处备案。

3、新生入学时,学院辅导室相关教师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本规定;在学生进入专业课学习时(第五学期开学),教研室主任应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本规定。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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