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规范教学秩序
          严格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2023年教材立项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07日 15:19

辽工大教函〔2024〕7号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我校本科教材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教材立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果,根据《辽宁工业大学教材立项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教材立项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教材(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教材编写书稿完成情况;

2.教材编写过程中取得的相关教学、科研成果,以及成果应用于教材的情况;

3.教材编写呈现哪些特色和优势;

4.下一阶段编写和出版工作开展计划;

5.教材编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6.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教材情况。

三、检查方式

教材立项中期检查将以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核查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检查本部门教材立项的完成情况,并对项目的进一步实施情况给出基本意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教材立项进展情况进行核查。

四、检查标准

1.通过

(1)教材书稿编写完成度40%-50%以上;

(2)书稿中的文字、标点符号等用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书稿中的图片清晰,具有使用版权,图片内容没有问题。书稿知识内容准确,符合相关课程要求;

(3)有合理的后续工作规划,明确后续各章节和书稿完成截止时间,能在2024年10月25日之前完成书稿。

2.不通过

教材书稿编写完成度低于20%-40%。

五、检查结果处理

学校对教材立项实行动态管理。检查材料经专家组评审后,对中期检查通过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由学校统一组织教材出版,对于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予以撤项处理。

对于没有按时上交《辽宁工业大学教材立项中期检查表》或没有参加检查的项目,将视为中期检查不通过。

六、材料报送

《2023年教材立项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辽宁工业大学教材立项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书稿电子版。每个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单独装袋,并粘贴检查表封面。

请各教学单位将以上材料于2024年4月22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材科(电子版企业微信发给白冰)。

附件:

1.2023年辽宁工业大学教材立项名单

2.《2023年教材立项中期检查汇总表》

3.《辽宁工业大学教材立项中期检查表》

教务处

2024年3月7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