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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协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年10月14日 14:38 点击:[]

辽科协办发〔2019〕52号


各有关省级学会,各市科协,各有关高校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科协组函人字〔2019〕243号)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人才工作、青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赴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开展短期访问、交流,与国际同行共同开展学术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走近国际科技前沿,拓宽国际科技视野,把握世界科技大势,打造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省科协决定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资助对象为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在站博士后和青年科技人才(包括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副教授和副研究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研究领域符合国家迫切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


(三)在读博士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1年6月30日(不含延期毕业情况),在站博士后出站时间不早于2021年6月30日,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应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7月1日)。


(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


(五)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以上。


(六)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各有关省级学会、各市科协和有关高校科协分别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其中,每个省级学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内候选人1名;每个市科协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3名,应兼顾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领域;每家高校科协可推荐本校候选人1名。


三、实施原则


(一)充分发挥科协系统组织力。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在中国科协第九届常务委员会青年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中国科协和各省级科协要充分调动科协基层组织作用,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专家荟萃、学科覆盖广泛、视野宽阔、国际交流密切的特点,为国内外青年科技人才互访交流提供理论指导、经验支持并努力牵线搭桥。


(二)充分发挥科协基层组织作用。青年科技人才根据自身特点,在导师、专家指导下,与在研课题和团队需求有效衔接,选择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量身制定交流方案,保障质量和效果。


(三)充分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中国科协对入选者予以5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保证入选者潜心钻研、开展交流。鼓励推荐单位或候选人所在单位予以配套经费补贴或支持,延长入选者访问、交流时间。


四、工作程序


(一)提名申报。


省科协面向推荐单位发布通知,启动申报工作。推荐单位应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并提交推荐工作报告。高校科协在开展工作前应征求本学校人才办或人才工作管理部门意见。


推荐提名过程中,由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候选人导师或所在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单位综合考虑申报对象个人发展潜力、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依据分配名额组织专家评选产生候选人。


(二)组织评审。省科协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综合考察申报对象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访问交流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考虑国家紧迫战略需求,兼顾学科领域分布,评审产生拟推荐项目,推荐至中国科协。中国科协评审后,产生入选者。


(三)立项实施。针对入选项目,省科协与中国科协签订项目合同,中国科协将资助资金拨付至省科协账户,作为入选者出国访问交流的专项经费。省科协和相关推荐单位指导入选者选择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制定访问、交流计划,并组织有关专家做好推荐、沟通联络、协调保障工作,开展交流。入选者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


(四)检查验收。出国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内,推荐单位向省科协提交工作总结和入选者研究工作阶段性总结,其中,入选者工作总结包括交流访问情况、学习情况、科学研究情况和交友交流情况,由省科协和中国科协进行验收。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工作材料


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工作方案,推荐评审情况以及候选人名单,推荐单位账户(开户名、开户支行或分理处、账号)等,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若高校科协如无公章,可由高校有关部门代章)。


(二)候选人材料


1.《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原件一式两份,请勿另附封面。


2.候选人所在单位保密部门出具的候选人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明。


3.推荐情况报告和计划推荐表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电子版。


请于2019年10月23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将以上书面材料报送至省科协学会(国际)部,通过其他快递方式报送不予接收。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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